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现公开征集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
一、授权方式
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统筹制定公共数据定价管理制度,制度出台后按定价机制实施)。
二、授权范围
信用、商贸流通、科技创新、劳动就业、城市治理和气象服务领域非禁止开放的公共数据。 [Read More]
杭州市开始征集第三批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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