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济南市大数据局和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目的是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加快释放数据价值,以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该实施细则明确表示,以数据要素券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将数据资产正式纳入会计报表,实现数据资产的市场化配置,加快数据价值的释放。
数据券是通过网络发放、流转、兑现的电子有价凭证。具有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意愿和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数据券用户并可申领数据券,用于购买服务商提供的数据资产入表相关第三方服务,完成首单数据资产入表。每家企业最高申领额度不超过20000元。
政策明确了数据券的发放对象、申领条件、使用流程以及服务商的资质要求。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尚未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企业方可申请成为数据券用户。服务商则需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提供包括数据资产入表咨询、数据盘点治理、数据合规评估等专业服务。政策还规定了数据券的兑现与结算流程,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此外,市大数据局和市财政局将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Read More]
济南市大数据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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