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共数据开放的基础设施及生态建设有待完善
第一,开放的公共数据可用性较低,影响开发用效果。目前,中国各地数据开放平台的数据普遍存在碎片化、低容量、更新慢或不更新、未使用开放许可、机器不可读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共数据的开发和利用。
第二,支持公共数据高效率调用、深层次开发与利用的基础能力和平台尚不完善例如,浙江、上海、深圳等地的平台虽然提供了 API接口,但是普遍存在接口调用难度高、可调取的数据容量小、更新频率低等问题。
第三,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丰富程度和定制化程度仍有待加强。
2、公共数据开放面临数据安全挑战,掣肘数据开放进程
公共数据的开放在创造经济社会价值,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同时,还面临着数据安全风险与合规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 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大支柱性立法的出台,为中国数据的安全流 通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发展层面,配套的开放制度却尚未建立在客观上限制了公共数据的开放。
3、公平有效的公共数据开放模式尚未形成影响利用效果!
中国公共数据开放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基本构建公共数据授权开放的基础框架。现各地政府具体的实施措施仍然有待建立。目前,受限于数据安全要求、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因素,公共数据在利用上存在失衡的现象,部分地区对于公共数据的开放力度和影响有限,难以形成常态化、规模化、市场化的公共数据开放生态。我国现阶段的状态更倾向向国资企业、大型机构开放,因此也造成公共数据开放利用过程中不同主体面临不同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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